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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消防改造,热情周到,服务满意

2024-04-30 10:00:01 22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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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专用电话场所设计要求

消防电话:用于消防控制室与建筑物中各部位之间通话的电话系统。由消防电话总机、消防电话分机、消防电话插孔构成。消防电话与普通电话分开的专用独立系统,一般采用集中式对讲电话。

消防电话总机:在多线制消防电话系统中,每一部固定式消防电话分机占用消防电话主机的一路;总线制消防电话总机是一种新型的火警通信设备,通过两总线、24V电源线与电话模块、电话插孔、电话分机一起构成的火灾报警通信系统。

消防电话分机:固定式消防电话分机有被叫振铃和摘机通话的功能,与消防电话主机配合使用;手提式消防电话分机插入插孔即可呼叫主机,便于携带。

设置场所

消防电话的总机设在消防控制室,是消防电话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电话分机设置在建筑物中各关键部位(如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变电室、计算机网络机房、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防排烟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等),能够与消防电话总机进行全双工语音通信;消防电话插孔安装在建筑物各处,插上电话手柄就可以和消防电话总机通信。

设计要求

消防专用电话线路的可靠性关系到火灾时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是否畅通,故新《火规》强调消防专用电话系统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就是说不能利用一般电话线路或综合布线网络(PDS系统)代替消防专用电话线路,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独立布线。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

为了确保消防专用电话的可靠性,消防专用电话总机与电话分机或插孔之间的呼叫方式应该是直通的,中间不应有交换或转接程序,即宜选用共电式直通电话机或对讲电话机。

火灾时,与消防作业的主要场所的通信一定要畅通无阻,以确保消防作业的正常进行,故规定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变电室、计算机网络机房、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防排烟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应固定安装在明显且便于使用的部位,并应有区别于普通电话的标识。

2、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插孔,并宜选择带有电话插孔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3、各避难层应每隔20m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

4、电话插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

5、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是消防作业的主要场所,故新《火规》强调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火灾应急广播

(1)民用建筑内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走道内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

(2)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3)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0W。

(4)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为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

(5)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应小于火灾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容量总和的1.5倍。酒店所有的消防广播语言除中文之外必须要有3种以上的国际通用语言进行循环播放。

近期,国外及我国相继发生高层建筑火灾,引起社会普遍关注。高层建筑需要配备哪些消防设施?高层建筑火灾中如何逃生?

高层建筑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对外墙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的,要及时修缮。

严禁在高层建筑外墙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汽车、电动车停放要与建筑外墙保持一定的距离。

高层建筑要按消防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齐全好用;防火门要常闭。

进入高层建筑内,请注意观察疏散通道、出口和避难层所在位置;遇到火情,迅速从近的出口有序逃生,不可贪恋钱财,不要返回火场拿取财物。

高层建筑疏散楼梯、走道严禁堆放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社区管委会、高层建筑物业单位要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隐患。

高层建筑居民住户要制定家庭防火和火场逃生计划,备齐毛巾、防毒面罩等器材,熟记逃生路线,实地勘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高层建筑管理或使用单位,应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培训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与公安消防队开展联勤联训,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布线

(1)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有利于穿线后提高线路的绝缘电阻,在穿线时,必须使用护围,以保护导线绝缘层。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3)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4)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穿越人防防护墙或临空墙处,应按规范要求做好密闭处理。

(5)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① 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

② 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

③ 管子长度每超过15m,有2个弯曲时;

④ 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

(6)金属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7)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1.5 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

①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②距接线盒0.2 m处;

③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应采用防晃吊架。

(8)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

(9)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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